游戏《东印度公司》攻略
英国东印度公司非常出名,它是如何崛起的?
英国作为当时最强的国家,号称“日不落帝国”,在全世界都遍布着他的殖民地,所以英国想将生意做到海外,当时的印度是个被殖民的国家,没有自己的主权,自己的领土和海域都在他国的掌控之中,当时好多的国家都建立了东印度公司,包括法国东印度公司,苏格兰东印度公司等等,但是最强大的还是属于英国东印度公司。
英国东印度公司始建于1600年。最开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就是英国人用来做生意的,后来殖民者的野心越来越强,把印度廉价的的粮食和原料,全部运回英国,累计自己的资产。但是最开始在印度土地上做的最好的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动用自己的武力不断打压其他国家,想要垄断贸易。
随着英国的不断强大,因为开始对英国东印度公司不断地改造,包括制度,生产模式上的改变,使得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和荷兰东印度公司抗衡,包括物武力上的较量,后来英国的新领导人上台,经过他的改革,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始实行股份制公司。从此,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全面挑战荷兰东印度公司。
本来正当的生意就非常的赚钱,但是英国并不满足于此,后来英国通过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土地开始大量种植罂粟,开始垄断鸦片、食盐和烟草贸易。因为鸦片的利润是非常大的,包括食盐又是生活必需品,所以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疯狂地向其他国家输送鸦片,其中就包括中国,从某种方面上说中国也帮助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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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东印度公司反映的是什么事实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东印度公司的总部在伦敦利德贺街(Leadenhall Street)。它主要建立了英属印度。
1717年莫卧尔帝国皇帝下令免除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关税,这给该公司对印度贸易一巨大优势。
1757年罗伯特·克莱武爵士在普拉西战役中的决定性胜利使东印度公司成为了一股有力的经济和军事力量。
1760年除少数海岸贸易点外(如本地治里等),法国已被逐出印度。
东印度公司对从英国到印度的路途也有兴趣。早在1620年该公司就声称对南非桌山一带有拥有权。后来它占领和统治了圣赫勒拿岛;又参与占领和建设香港和新加坡;以及雇佣威廉·基德对付海盗;另外,公司在印度引入和种植茶。公司历史上其它值得注意的事件包括:将拿破仑关押在圣赫勒拿岛上、伊利胡·耶鲁靠东印度公司发财,而其贸易在英国美洲殖民地则导致了波士顿倾茶事件。
东印度公司最初的旗帜由圣乔治十字和横杠组成,这有可能是美国国旗的榜样。对历史上两面旗帜的比较说明这个论点有一定的道理。东印度公司的旗帜是1600年代设计的,美国国旗是1777年设计的。
东印度公司的船坞为圣彼得堡提供了一个原型,其管理机构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机构,而其公司组织则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个成功的典范。该公司对孟加拉地区的财政要求使得当地政府面临1770年的饥荒束手无策,这次饥荒在1770年到1773年间导致上百万人死亡。
高中历史 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异同
相同点:
1、活动范围近似,二者都是世界性组织,在东西方之间从事活动;
2、所处时代相同,二者都成立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
不同点:
1、根本性质不同。
荷属东印度公司主要从事的是商业性活动,而英属东印度公司主要已掠夺殖民为主。荷属东印度公司作为世界上第一个股份制公司,以政府为第一大股东,向全体国民集资;作为荷兰松散联邦制与英国强大王权争夺东方贸易权的利器,充分显示出了资本的力量。
英属东印度公司作为英王的特权组织,由英王授予伦敦商人协会专营印度贸易权后而成立股份制公司,是王权的体现;初期为把持东西贸易的重要商会,随着贸易的逐步扩大以及荷属东印度公司的逐步退出,英属东印度公司渐渐成为控制印度的实际势力,由单纯的商业组织转化为政治、军事、商业的势力集团。
2、基地及势力范围不同。
荷兰东印度公司主要基地在南洋群岛,总督设在巴达维亚,垄断香料的主要生产基地摩鹿加群岛,主要势力范围在南洋。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设立于印度的加尔各答,主要势力范围在印度。
拓展资料:
1、荷兰东印度公司是1602年荷兰建立的具有国家职能、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
荷文原文为Vereenig 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中文全文应译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阿姆斯特丹的缩写。
2、“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由英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荷兰东印度公司 百度百科 英国东印度公司